公安机关重拳打击自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

时间:2021-08-13 | 标签: | 作者:Q8 | 来源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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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重拳打击自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千余大V账号被关

2018-12-09 19:42 来源: 互联网 /社会 /公司

原标题:公安机关重拳打击自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千余大V账号被关

记者8日从公安部获悉,针对自媒体“网络水军”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问题,今年以来,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深入开展侦查调查,成功侦破自媒体“网络水军”团伙犯罪案件28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,关闭涉案31家,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,涉及被敲诈勒索的企事业单位80余家。

据了解,近年来,以一些自媒体为代表的“网络水军”违法犯罪活动日趋活跃,其打着“舆论监督”“法律监督”“社会监督”等旗号,与不法和少数媒体内部人员相互勾结,利用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账号以及境内外互联网上的自建网站和通讯群组,频繁组织实施大规模有偿发帖、有偿删帖、有偿公关等网络行为,涉嫌从事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、诈骗、非法经营、寻衅滋事、侮辱诽谤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做推广找谁法犯罪活动。



公安机关调查发现,自媒体“网络水军”人员构成相对复杂。一是核心人员,主要包括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“写手”和“水军”。网络公关公司是“网络水军”的幕后老板,负责接受“客户”请求,策划组织网络炒作、有偿删帖等活动;“写手”熟悉网民心理,专职撰写、提供炒作素材;“水军”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,以网上有偿发帖舆情信息服务牟利。二是上游人员,即“网络水军”业务的需求者,主要包括广告商、委托人、爆料人。三是下游人员,即“网络水军”业务的辅助实施者,主要由专业推手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“内鬼”构成。

据介绍,自媒体“网络水军”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四种:一是有偿删帖。非法建立小型网站,针对地方企事业单位、个人,依托爆料人捏造事实、甚至恶意诽谤,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,胁迫涉事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出钱“了事”。二是有偿发帖。借助开办的所谓互联网公司,承接“客户”发帖业务,通过雇用的“网络水军”,有目的、有计划地大规模炒作。三是非法广告宣传。通过雇用的“网络水军”,并依托有关系的“网络大V”、知名博主、论坛版主、“网红”等,为“客户”转发广告、扩大宣传效应。四是恶意传播木马病毒。通过将木马植入网页,刷新网页点击率以博取广告商“眼球”,招揽业务、获取经济利益。



在公安部组织指挥下,江苏、广西、河北、北京、安徽、陕西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云南等地公安机关先后针对一些重点案件采取收网行动,抓获了一批自媒体“网络水军”涉案人员。截至目前,部分涉案人员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,一批重点案件已经被移送起诉,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公安机关重拳打击自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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